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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节特辑】凝聚“她”力量 绽放新芳华——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妇女委员会正式成立

时间:2024-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妇女凝聚力和创造力,更好促进检察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3月6日下午,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暨妇女委员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妇女委员会委员。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卓英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娟到会指导。会议由我院副检察长许韶琛主持。





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大会正式开始。陈娟同志代表区妇联宣读《关于成立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妇女委员会的批复》。随后,筹备组负责人许韶琛同志向大会报告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会上表决通过了《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六名妇女委员会委员。




随即召开了妇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选许韶琛同志为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妇女委员会主任,闫锦萍、董露同志为副主任。



当选的妇女委员会主任许韶琛作表态发言,她表示,妇委会将在区妇联指导下,在院党组领导下,以切实服务好广大妇女同志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妇女同志们为我院的快速发展、小店经济的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陈娟同志亲切地表达了对我院女干警的祝福与关切,并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共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引领,把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全体女干警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立足引领、联系、服务的职能,以创新的思维推进妇女工作,在小店区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巾帼之志。

二要服务大局,推动建功立业。要围绕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承担好代表和维护女干警权益、促进女干警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及时反馈女干警的意见、建议和需求,把妇委会建设成为全院女干警可信赖、可依靠的贴心娘家。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改革创新。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原则,紧扣检察职责和定位,找准妇联工作和检察工作的结合点,一体推进检察事业。妇联工作与时俱进,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打造检察系统的“妇”字号品牌。



李卓英同志代表院党组向新成立的妇委会和新当选的妇委会委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下一步开展妇女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巾帼志向。妇联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政治性是妇联组织的灵魂。妇委会要坚决扛起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引导广大妇女同志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最广泛地把广大妇女凝聚起来,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

二要发挥职能作用,汇聚巾帼智慧。妇委会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工作、学习相结合,主动关心女干警的工作、生活、学习,努力打造更加一流的巾帼队伍,使妇委会成为女干警想得起、看得见、找得到、用得上的身边组织。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锤炼巾帼才干。女检察干警要自觉增长才干,在生活中培育良好家风,以宽阔的心胸、温柔的力量、善良的品行引领社会新风尚;在工作中努力实现自我价值,以巾帼不让须眉之志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过程中发挥女性作用,真正成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司法女性。

四要勇于担当作为,贡献巾帼力量。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昂扬的斗志和必胜的信心投入到检察工作中,激扬巾帼力量,书写检察华章,用行动诠释初心使命的敬业与担当。聚焦妇女需求和检察事业,以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目标,坚定信念、勇建新功,共同撑起检察各项工作的“半边天”。





成立妇委会是女干警的政治生活和院组织建设工作发展的一件大事。下一步,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妇委会将充分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关心、关爱女同志的生活和成长,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带领全院妇女干警践行初心使命,贡献巾帼力量,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政治部 张晓玲

照片:政治部 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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