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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周刊】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特征分析及治理路径

时间:2024-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周刊》2024年3月16日

第15版:观点交流

3月16日,《检察周刊》15版观点交流,以《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特征分析及治理路径》为题,从犯罪现状、趋势、原因、措施等方面对在校大学生犯罪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加及时准确地预防和处理大学生犯罪问题。



近年来,随着大学生群体的不断壮大,在校大学生犯罪问题愈加不容忽视。正确地分析与把握大学生犯罪的现状、趋势及原因,才能更加及时准确地预防和处理大学生犯罪问题。



一、目前在校大学生犯罪现状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犯罪类型更加多样化,诸如药家鑫案、马加爵案等悲剧屡见不鲜,大学生犯罪案件产生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引发了全社会对大学生犯罪问题的广泛关注。

(一)大学生犯罪案件数据

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为样本,2020年至2022年间,该院共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92人,犯罪年龄集中在17至21周岁。对于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成年在校大学生,该院坚持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涉及的罪名来看,大学生犯罪类型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涉及罪名达到18个,其中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强奸罪、诈骗罪、盗窃罪四类犯罪的人数最多。可以发现,大学生犯罪以侵财类犯罪为主,且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学生利用网络空间实施新型犯罪的现象日渐突出。

(二)大学生犯罪的常见罪名及其特征

1、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指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下游犯罪。目前,帮信罪已成为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也是发案率最高的信息网络犯罪。从帮信案件的办理情况来看,涉及“两卡”犯罪的人员中,学生群体(主要以大学生群体为主)占比很大。

帮信罪的主要犯罪手段是通过非法买卖两卡,为上游犯罪提供套现等帮助上游犯罪行为完成的活动。也有通过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等途径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形式,一般以相关技术专业的大学生为主。

2、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大学生是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普遍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但仍有极少数为了获取钱财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大学生群体接受过更加系统的教育,且对信息网络较为熟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大学生群体实施的诈骗行为往往与信息网络有密切联系,其中电信诈骗占据一定比例。大学生实施诈骗的类型很多,这些诈骗行为简单易操作、成本低利润大、利用被害人心理等,实施诈骗者往往巧妙利用被害人的信任心理完成犯罪。

3、盗窃罪

大学生因其社会经验不足、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加之家庭、学校管理力度不足,一时糊涂很容易走向犯罪。其盗窃对象往往是从偷取少量的钱财逐渐发展成为盗窃手机等价值较大的电子产品或者一些名贵物品。大学生盗窃的手段具有多样性,他们会针对不同的时间和地点选择不同的作案手段。他们实施盗窃犯罪的成功率一般较高,一方面校内盗窃目标往往是身边的同学,盗窃者对被害者的贵重物品存放地点等比较了解;另一方面,多数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二、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大学生犯罪问题的出现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其原因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一)个人层面

一是大学生心理成熟度不高、适应能力不足、三观尚未完全成熟,面对社会不良现象缺乏自我约束能力。二是自我认知存在偏差,理想与现实矛盾突出,心理压力导致行为偏差。三是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

(二)家庭层面

《心理学大辞典》中指出,犯罪家庭因素是指影响个体犯罪心理形成的社会环境因素,其中包括越轨家庭、缺陷家庭、家庭内部或家庭邻里之间的人际关系不良、教养方式不当等。

(三)学校层面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除普通高等教育外,诸如成人继续教育等教育种类极大丰富,学生人数增加、来源复杂且流动性强,这都对学校的教育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难发现的是,大学生犯罪案件尤其是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身边的同学、朋友居间介绍、相互影响而发生或者是同学、朋友一起实施的。此类现象也正反映出部分大学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效果不佳,加之对学生行为的规范管理存在疏漏,对其不正当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并进行必要约束。

(四)社会层面

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一定程度上在于他们处于半社会化的环境之中。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一些带有迷惑性的负面信息、不良风气也大肆猖獗,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之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受到影响,为追求金钱、享乐或者受不良文化影响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应对大学生犯罪的措施

面对大学生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状,可以通过事前预防、事中阻断以及事后惩治三个方面来有效应对。

(一)事前预防

事前预防主要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合力进行。家庭方面,要加强家庭教育,规范家庭成员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家风;要对孩子关心,不因孩子上了大学便完全放任不管;要重视对孩子习惯及道德培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三观。学校方面,要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开展相关的课程,规范大学生的言行举止;及时关注大学生群体的心理变化,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针对家庭情况特殊的学生,及时帮扶,保障他们基本的学习与生活;关注学生间人际交往,及时解决冲突,避免矛盾恶化造成危害结果。社会方面,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社会防控机制,点线面相结合开展社会防控活动;加强对大学生犯罪的监测和调查,成立相关机构对大学生犯罪行为进行监控;加大对大学生群体的普法宣传力度。

(二)事中阻断

事中阻断主要通过公安机关采取相应的手段进行监测。主要针对涉及信息网络犯罪的大学生,在其犯罪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监测其实时动态,及时出面制止其进行下一步的行为,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并通过教育等手段让其认识到该行为的错误性与严重性,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帮助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入查找犯罪源头。

(三)事后惩治

事后惩治则主要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根据具体犯罪情节进行处理。针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大学生犯罪案件,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不起诉决定;若犯罪案件情节较为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需要起诉至法院,法院可以根据具体的情节调整量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合理适用缓刑制度,给大学生犯罪群体更多改过自新的机会;但针对情节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应该根据法律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此起到社会规范以及警示教育的作用。



作者: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 程凌钰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李佳慧

西北政法大学 郭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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