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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周刊】身入心至 实干“炼金”——最高检3名实践锻炼干部基层锻炼一周年小记

时间:2024-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检察周刊》2024年11月9日

第05版:人物·故事

2024年11月9日,《检察周刊》第05版人物·故事《身入心至 实干“炼金”》,对在我院实践锻炼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名年轻干部基层锻炼一周年经历进行了专题报道。


“小案背后体现着大智慧、折射出大民生、包含有大政治。我要在岗位上持续锤炼本领,努力当好"服务员’。”近日,在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实践锻炼的最高检干部陈思康谈及自己基层锻炼经历时,深有感触地说。2023年10月,陈思康、张钟文和丁玉婉来到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基层锻炼。一年来,他们身入心至,实干“炼金”,在“真挂实干”中展现出年轻干部担当作为。


陈思康:

做好倾听民声的“店小二”


参与起草《小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加入检校合作课题组,撰写《新时代加强基层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申报书;担任区法检两院开展的2023年度表彰联欢会活动主要负责人;加入法治巡讲团,为学生讲授爱国主义法治课……纵览陈思康基层实践履历,有“写”、有“讲”、更有“想”。


关于“想”,陈思康认为“思路决定出路”。他说,“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凝练概括为‘六个必须坚持’,并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列为首位。”在他看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正是一代代小店检察人践行“店小二”精神的生动写照。


“初次办案,有过焦虑和忐忑,但更多的是新奇和期待。”陈思康坦言道。这是一起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是一对婆媳,两人积怨长达20余年。某日,因一件生活琐事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儿媳将婆婆推倒在地,造成婆婆轻伤。这起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由于“零口供”,加之背后牵扯着复杂的家庭恩怨,给办案增加了难度。如何有效惩治犯罪,同时调停家庭纠纷,成为摆在陈思康和同事面前的一道难题。


最终,经过对关键细节的反复斟酌把握,对家属进行多次释法说理,案件得以突破,最终,小店区检察院积极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故意伤害依法对嫌疑人提起公诉,极大缓和了双方对立情绪,同时,司法的情理关怀也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迎来了曙光。


办案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司法理念的传导、法治原则的贯彻、司法效果的影响,无不都是在办案中体现。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也往往直接来自办案。通过办理一系列事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民生小案”,陈思康逐渐体会到了“小案”背后体现着大智慧、折射出大民生、包含有大政治。


“基层检察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同时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平正义的‘最初一公里’,置身这里,我真正理解了‘店小二’精神。”近日,陈思康又马不停蹄地投入控申工作一线,配合检察官释法理、讲情理、说道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钟文:

“烧脑”案件中找寻“锦囊”

好公诉人是拿案子“喂”出来的。对于刚来到基层、满脑子刑法理论的张钟文来说,起初,并不明白办案“锦囊”是什么。来到小店区检察院的第一个星期,她就开始参与办理案件。置身于一个个“烧脑”的具体案件中时,她意识到法律如此鲜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件能否挣脱客观归罪的桎梏;积怨已久的家庭矛盾引发的伤害行为如何准确定性和量刑,简单一捕了之能否化解多年的怨怼和不满;房产交易诈骗案件中如何确定实际被害人和诈骗数额,决定了结案后当事人向谁主张、据何主张其房产买卖合同权益;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交叉点和分界点在哪里,一左一右两种定性,决定着被告人是否有罪,是否有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的可能……


在一桩桩案件的淬炼中,在一次次疑难复杂案件的挑战里,她慢慢找到了办案“锦囊”——对案件事实证据始终如履薄冰的态度和对办案质效始终精益求精的追求。


今年,她主动申请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锻炼,参与办理了纷繁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在她看来,守护“少年的你”,任何人都不是旁观者,被“看见”的事实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侵害发生于“隐蔽的角落”。


张钟文讲述了一个小案带给她的触动。一个存在智力缺陷的小男孩,在学校被同学多次围堵、抢手机、甚至拘禁,要求男孩给家人发短信要钱,家人发现后报案。对检察官来说,这是一次普通的办案,但对男孩和家长来说,因为检察官的倾听和回应,就有了一些不同的意义,能稍微抚平意外之灾带给他们的伤痛。


因为学生时代曾被“无意识”欺凌,张钟文对未检工作有着一份特殊的感情。“法治的意义是什么?是面对侵害时,有人为你伸张正义;是他人有难时,你有勇气施予援手;是你遭遇霸凌时,也有正当防卫的底气。”她说。


今年,在小店区检察院开展的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张钟文为孩子们讲授了一堂以《拒绝欺凌 从我做起》为题的法治课。现场问答环节,一名同学讲述了其哥哥目睹的一场校园欺凌事件,她由此启发同学们发散思维,思考校园欺凌与嬉戏打闹、矛盾冲突的区别,同时,结合法律法规,以“邯郸市某校三名中学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事件”等热点事件为例,教育启发大家知法明理,守法向善。




丁玉婉:

宝贵的“登场”机会


“第一次到看守所提讯”“第一次庭上发言”“第一次写检察建议书”“第一次参与专案办理”……翻开丁玉婉的工作日志,内容不断更新着,学习法律专业多年的她,在小店区检察院拥有了宝贵的“登场”机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把想象中检察官做的工作都做了!”


小店区检察院是全省办案任务最重的基层检察院之一。从在最高检知识产权办公室参加专家论证会,看前辈对专利问题进行技术论证,到如今自己完成讯问提纲、审查报告、起诉意见书,亲历每一个案件始末,来到基层的一年里,随着办案数量的提升,她越来越感受到自己身上的使命感。


如何认定危险化学品?身份证丢失会带来哪些严重后果?“转战”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部门锻炼后,面对各种新领域新问题,丁玉婉不断消除着自己的“恐慌感”,“死磕”海量的行政规章制度,学习行业知识,收获了一次次考验和成长。


在办理一起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被不起诉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驾车向饭店出售甲醇燃料。丁玉婉和同事耐心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反复磋商,对其顾虑逐条解答,最终让法律监督落地见效。


今年6月,丁玉婉参与了一起苏晋粤检察机关“隔空”召开的听证会。广东人梁某身份证丢失后,发现自己竟在江苏省“拥有”了一家物资公司,并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公司还牵涉到小店区的一起刑事案件。小店区检察院携手江苏和广东检察机关重新调取刑事案件的证据材料,对该公司涉梁某与物资公司的所有交易、合同笔迹进行核对,确认了梁某与物资公司所涉违法犯罪行为之间并无关系,最终为梁某“正名”。


这些办案经历让丁玉婉深深感受到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和使命。“如何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局限,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相信这才是这一身‘检察蓝’所蕴含的深意。”她说。





陈思康、张钟文和丁玉婉的经历,是许多实践锻炼干部的缩影。从“不适应"到“搞得定”,是多数干部有过的心理历程。未来一年,他们即将开启驻村锻炼的新篇章,奔赴广阔的田间地头,将政策触达民众的末梢神经,以汗水为墨,以坚韧为笔,于平凡中勾勒非凡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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