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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这面锦旗请收下”
时间:2021-07-27  作者:第三检察部 闫锦萍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社区矫正对象龚某某满怀感激地将一面写着“有法有情爱人民”的锦旗送到了小店区人民检察院。

  龚某某之前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违反相关规定被社区矫正机构给予警告处理,社区矫正机构就“是否提请撤销缓刑”于矫正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征求我院意见。我院承办检察官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后,通过调查核实,了解到龚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日常表现良好,此次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较轻。同时,我们了解到龚某某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还背负借款,靠其四处承揽工程为生,且龚某某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撤销缓刑无异于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承办检察官认为,从法律层面,龚某某的行为不符合提请撤销缓刑的实体条件;从社会效果层面,增加了不稳定因素。鉴于该类案件的处理在实践中存在争议,经检察长同意,我院召开首例提请撤销缓刑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作出不建议提请撤销缓刑的意见。该意见被社区矫正机构采纳,现龚某某已解除社区矫正监管。

  “解矫后第一时间我就想来感谢你们”,龚某某激动地说:“感谢咱们检察院能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充分考虑我的实际情况,给了我重新开始的机会。我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检察官,谢谢你们,这面锦旗请收下。”

  一面小小的锦旗,不仅表达着龚某某浓浓的谢意,也承载着检察机关沉甸甸的责任。今后,我院将继续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立足检察职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温情。

  文字:第三检察部 闫锦萍

  图片:办公室 董露

  审核:许韶琛

  编辑:董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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