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未保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近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鹏与第三检察部干警前往太原市第三十八中学开展新《未保法》普法宣传活动。这是我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五进”活动的有力举措,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学习成果转化的重要体现。
第三检察部干警利用孩子们课间休息的时间,结合新《未保法》宣传展板,从“上网成瘾怎么办”、“目睹校园欺凌怎么办”、“我可以当网络直播吗”、“妈妈翻看我的聊天记录,可以么”等小故事、短案例讲起,生动形象地为孩子们介绍了新《未保法》中有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主要内容。检察干警结合办案实际,将原本晦涩枯燥的法律术语,具化为贴近同学们学习生活的小故事,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争相发问。
最后,张鹏同志告诫孩子们:“在学法守法的同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更要远离违法犯罪,让法律成为自己成长道路上的指南针和护身符。”
今后,我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了解师生的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丰富优质的法治宣传产品,培养孩子们明理知法,善行守法的法治观念。
(第三检察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