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2日在太原市小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宏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遵循“服务、监督、改革”三条工作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设“五个新小店”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持续提升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度。 

  (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履职尽责。认真开展“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等六个专项检察活动。制定《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营商环境民事行政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具体措施》,建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信息专报制度、民事执行监督台账等。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与区食药局、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建立起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打击了影响我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城市形象的违法行为。

  (二)做好信访稳控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接访工作,通过健全检察环节化解纠纷机制和建立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在检察诉讼环节未发生进京赴省信访事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民事检察息诉和解工作,认真开展检察执法司法和文明接待规范化建设,我院被高检院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积极推动“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工作。成立了以区委领导担任组长的“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建立了“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举办了小店区“阳光百姓工程”动员会暨报备员培训会,实现对民生领域财政资金、项目的精准监督。这项工作正在试运行阶段。 

  二、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推进平安小店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有效提升了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感。 

  (二)加强对各类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构建新型检警、检审关系,加强源头监督、引导侦查取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

  (三)不断加强案件管理监督工作。  

    三、全面深化“两个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我院立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现状,坚持向改革要检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科学组建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织,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探索并在全省率先推行“捕诉合一”工作模式,着力完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职业保障等综合配套制度,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有效缓解了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改革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改革推进会、全国基层院建设高级研讨班上进行了介绍,安徽、新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我院进行视察,均给予了高度评价,《法治日报》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促进合编合心合力,配合区纪委完成了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21名干警的转隶工作。认真落实“1+4”10项配套制度,加强沟通协调,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全力做好相关工作配合和案件衔接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在检察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入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担复兴大任,做时代新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十九大轮训学习以及“两学一做”知识竞赛答题和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实质、核心要义,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良好局面。认真开展执法执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问题,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推进执法司法作风持续好转,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三)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人才兴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能力建设”的要求,搭建多元教育平台,突出加强实战训练和岗位练兵,以一线检察人员和业务骨干为重点,大力开展公诉辩论、庭审观摩等实务技能培训,加大专业能手培养,发挥先进典型引路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营造“比学赶超”氛围;选送检察人员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各类培训42人次;大力培养和提升调研能力和水平,全院干警共撰写调研文章43篇,在各类法学刊物上发表调研成果54篇,其中,国家级刊物6篇,省级刊物8篇,市级刊物40篇。一年来,我院共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等国家级荣誉4项(人),省级荣誉7项(人),市级荣誉13项(人),区级荣誉10项(人)。2017年,我院检察业务工作和综合考核总成绩均为全市第一,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的要求,需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持续推进;四是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还要不断加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的打算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精神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大局、深耕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平安小店、法治小店和过硬队伍建设、智能化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产业聚集、城乡均衡、文化引领、生态美丽、幸福宜居”新小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会、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新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砥砺前行。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检察服务保障,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不断增强全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惩治各种经济犯罪,深化缉枪治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继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的法律监督,为营造全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控告申诉检察,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法律监督活动,强化扶贫领域法律监督,努力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三是大力加强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认真学习、严格实施修改后的宪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聚焦人民对公共安全的需要,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聚焦人民对公平正义的需要,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聚焦人民对权益保障的需要,坚决惩治暴力伤医、校园欺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我们将对照人民新要求、新期待,全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有效防范冤错案件,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检察权的运行机制,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后续配套制度,积极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完善科学高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有效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实。 

  五是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充分吸收大数据等前沿科技成果,建立起以大数据资源为基础,以智能平台为依托,互联网与司法办案、司法管理、综合保障深度融合的“智慧检务”系统,着力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的新模式,强化办案过程的智能辅助应用,进一步提升干警运用信息化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六是打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提升履职能力。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狠抓人才强检,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发扬工匠精神,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从严治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从严治检责任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奋力开创小店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产业聚集、城乡均衡、文化引领、生态美丽、幸福宜居”新小店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由特定的国家机关、相关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的诉讼活动。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2.六个专项检察活动:是指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依法推进产权保护,优化山西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贪污贿赂案件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察活动;服务营商环境,民事行政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3.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是指律师参与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 

  4.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5.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是指为不断探索、创新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大格局建设工作,通过互联网实现对涉农资金的有效监管,研发了“阳光百姓工程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即“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构建了以检察机关为主导,财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新格局。 

  6.捕诉合一: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个职能部门依法承担批捕和提起公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 

  7.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