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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检察工作 | 与民同行,为民司法,三大检察齐发力篇

时间:2023-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着眼于司法公正和公共利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权的行使不仅关乎公权力的运用,更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障。与民同行、为民司法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宗旨。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自觉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




一、强化履职办案,扎实履行三大

检察职能


2022年,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强化司法办案,扎实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职能,努力提升办案质效,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行政检察不断提质增效,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拓展监督领域。


民事检察:以民事精准监督为导向,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2022年,小店检察院对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7件民事生效裁判,向太原市检察院提请抗诉3件,向小店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均已采纳,目前改判10件,实现提请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的动态平衡。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审判监督检察建议3件,区法院已经全部整改。办理支持起诉案件 36件。


行政检察:以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为抓手,不断提升行政检察质效。共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实现了行政检察案件类型全覆盖。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成功化解行政争议纠纷28件。


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公益诉讼求实创新,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1件,被监督单位回复接受诉前检察建议并整改到位61件,诉前整改率100%。



二、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做实民事检察


(一)不断提升民事监督质效。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我院积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量。主动把民事检察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保障民法典准确实施、终结本次执行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推进民事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全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形成多元化诉讼监督格局,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切实加强民事执行监督。积极落实“两高”《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做好与区法院的衔接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按照上级院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较多的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等行为开展数字监督专项行动,通过当事人申请、调取区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调阅区法院执行卷宗等方式,对本年度执行案件进行大排查,获取监督案件线索,推进民事执行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三)扎实开展审判违法监督。注重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实现监督一案、规制一类问题的效果。我院在办理一起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中,依法能动履职,根据该案拓展监督深度,通过对公开裁判文书网中同类型124件案件进行审查,从实体审查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中普遍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及时进行监督,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取得较好监督效果。


(四)依法支持起诉保障民生民利。持续抓好支持起诉工作,进一步拓展支持起诉范围,针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人、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等特殊群体提供检察帮助。我院通过在区法院设立的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点,依托区人社局劳动仲裁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拓展案件来源。目前已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6件,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民事合法权益,开展支持起诉助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2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2万余元。



三、以“良法善治”的导向促进依法行政



(一)在开拓案源上下功夫。立足我院非行政案件集中管辖院的实际情况,通过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公开听证、案件线索移送等互动机制,加强与各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多方面收集行政案件线索。同时加强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沟通,依法调取区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案卷进行审查。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已采纳整改。实现了行政检察案件类型全覆盖。


(二)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针对在审阅区法院案卷中发现的法院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裁定内容与申请执行内容不符且裁定后未依法主动移送执行立案的情形,依法向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组织召开我院首次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通过公开听证,畅通了意见表达渠道,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三)找准症结,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中将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保证其合法权益摆在办案突出位置,防止“程序空转”。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8件,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怨气,为政府赢公信。




四、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践行

公益使命


(一)守护生态环境,履职尽责建设美丽小店。坚持传统领域为保护重点。聚焦环境和资源保护,结合专项行动,狠抓办案实效。在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联合开展的“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中,我院与小店区水务局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围绕水土保持重点违法违规问题情况,通过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持续推动整改到位,目前已立案8件。针对夏季雨水多发,为保障汛期行洪安全,我院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对辖区内各退水渠及沿线污水处理站联合调查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加强监管,严格做好汛前预防工作,同时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入汾水质达标。共办理水污染治理案件6件,均在诉前程序得到有效整改,切实实现了“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司法理念。


(二)聚焦民生关切,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检察环节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保护食品安全。统筹刑事和公益诉讼双重力量,多措并举确保油炸类食品安全,督促行政机关对早餐摊点强化监管,但在严肃执法、规范经营的同时大胆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释放司法善意,创新性实践替代性赔偿方案,既让买油条的有早餐,也让卖油条的有三餐。针对药品安全,我院在辖区内开展“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内销售非法添加药品、说明书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消毒产品的情形,与区卫体局开展磋商,推动消毒产品安全相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制度,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侵害、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的办理。对于装修装饰行业工作人员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养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领域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监督。通过走访调查,多方收集线索,共立案3件,并组织办案组,在加强调查取证的同时,重点对该两领域案件的实践办理依据以及法学理论支撑方面展开论证,积极稳妥推进,着力办成小店公益保护特色。守护公共安全。对于公共健身器材破损、电梯未按期维修、自建房安全隐患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形,共立案15件,通过刚性监督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修缮职责。


(三)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办案朋友圈。落实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聘请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金融、证券、税务等多领域共11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业界专家兼任检察官助理,采用不定期协助办案的方式,通过参与案件指导、制定工作方案、研判案件线索、提出专业意见、协助调查取证、协助出席法庭等方式,提升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能力,助力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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