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增强检察公信力,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就李某文、李某超、黄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2年8月,厨师李某文先后联系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购买穿山甲用作食材食用。后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购买的2只穿山甲(其中1只为残体),均为哺乳纲鳞甲目穿山甲科穿山甲属马来穿山甲的无鳞片死体及残体,马来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物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
公开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同时解读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阐述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本案行为人虽然不是濒危野生动物的直接猎杀者,但其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资源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直接导致穿山甲这一野生动物资源受到损害,森林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我深刻认识到这次的错误,认识到我的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后我一定好好学法、知法、守法,也帮助身边的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生意的同时一定守好底线。”通过承办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生动讲解,行为人李某文表示,在这场特殊的“普法课”上学到了很多,深刻认识到自己不经意的买卖行为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的不可逆的损害,并自愿承担起向同行业群众普法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