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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推进合规整改 公开听证护航企业发展

时间:2023-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某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某虚开发票案中发现,该案系发生在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起刑事案件,涉案公司在合同审核、财务审批等环节存在漏洞,各项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合规经营管理体系。经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联合进行社会调查,查明该公司正常经营,为初犯偶犯,有企业合规的意愿和可行性。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后,我院针对该公司为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了简式合规工作。


2023年7月7日,我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税务机关代表、企业代表、侦查人员,围绕该企业犯罪行为处理、企业合规整改等情况,进行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出示了证据材料、说明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拟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犯罪单位主管人员王某某对犯罪经过、企业合规整改落实情况、认识和态度进行了陈述。税务机关代表说明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落实情况等。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围绕“国家税款损失是否挽回”、“企业合规整改的具体措施”、“涉案法定情节有哪些”等方面,向犯罪单位、犯罪嫌疑人、税务机关人员、侦查人员、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地询问。经过充分了解情况和讨论评议后,听证员对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表示赞赏,对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挽救企业的做法表示肯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及其主管人员王某某拟处理意见。

犯罪单位主管人员王某某最后陈述中表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发生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不仅考虑案件处理,也实实在在考虑我们公司的后续发展,与税务机关共同指导、督促公司进行合规整改,切实帮助我们公司走上依法依规经营的道路。特别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机会,今后一定按照合规整改内容深入推进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公开听证会后,各方代表围绕服务营商化环境专项工作进行了座谈,达成共识:

一是加强法律宣传,从源头上预防企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问题;

二是加强沟通联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多部门,共同推动企业合规工作,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企问题,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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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普通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图文供稿:第二检察部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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