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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权”心“权”益   “典”亮成长——我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开展知识产权普法“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6-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加强青少年知识产权法治教育,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法治观念,5月21日,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走进小店区李家庄小学,以“守护创意 学法明理——做尊重知识产权的新时代好少年”为主题,将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知识有机融合,为孩子们带去一堂生动有趣、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别开生面,从“身边事”讲懂“法律专业词”


课堂上,王志萍检察官为让同学们真正学懂弄通,摒弃枯燥的条文,坚持以案释法、以例释法,重点围绕“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为什么要受法律保护?小学生能怎样尊重知识产权、守护自己的创意?”这三方面内容,用贴近校园、贴近生活、贴近儿童的语言,将严肃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转化为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生活常识。“什么是知识产权?听起来好深奥啊!”面对同学们好奇的目光,检察官从孩子们最熟悉的《哪吒之魔童降世》《熊出没》《小猪佩奇》等动漫IP和喜爱购买的盲盒、文具贴纸、角色公仔等生活场景入手,耐心普及他们背后蕴藏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重点讲解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含义,向同学们解释商标就像商品的“名字”和“身份证”,专利是发明创造的“荣誉证书”,而著作权则是保护他们作文和绘画作品的“金钟罩”。




火眼金睛,鼓励未成年人争做“打假小卫士”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从网上免费下载过动画片?有没有买过校门口便宜的‘山寨’文具?有没有把别人的画改个名字交作业?”在案例讲解环节,检察官结合一连串同学们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情景,聚焦五个高发、易发的真实情境,特别设置了互动提问环节。围绕 “能不能买卖盗版周边”“自己的作品被抄袭怎么办”等问题,逐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律分析,讲清“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错了有什么后果”。孩子们踊跃举手、大胆发言,在一问一答中厘清法律边界,在交流探讨中明晰行为准则,现场讨论热烈,课堂氛围轻松活跃。检察官把复杂法律,浓缩成好记、好懂、好执行的行为准则,引导同学们牢记“绝不抄袭,远离盗版,不买假冒,不私自下载、转发、传播盗版,不把别人的创意、画作、文章,冒充自己的作品参赛获奖”等8条知识产权行为准则。




守护梦想,在青少年心中播撒“创新的种子”


活动的最后,检察官聚焦知识产权不只是“不能做什么”,更是“我们可以拥有什么权利”,向孩子们普及依法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的途径和方法,为参与互动的同学发放了精美的知识产权普法纪念品,并鼓励大家:每个同学都有无限的创造力,画的一幅好画、做的一个小手工、想的一个好点子,都是非常宝贵的财富。引导孩子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创意和尊重别人的智慧。既教会同学们尊重他人智力成果,也引导大家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堂课太有意思了!我以后画了好看的画,要签上自己的名字,还要像检察官老师说的那样,不让别人随便拿走。”参加的同学们兴奋地说。李家庄小学的老师表示:“检察官用孩子们听得懂、喜欢听的方式讲法,比单纯说教有效果得多。这不仅是一次普法课,更是一堂生动的创新启蒙课。”



此次“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是我院深化综合司法保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也是多部门协同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宣传格局的生动实践,凸显了“三个点亮”。点亮认知,让学生认识到知识产权不是大人的事,而是与自己的学习、创作、消费息息相关;点亮底线,通过真实案例,明确划出“不抄袭、不盗版、不假冒”的行为红线。点亮自信,鼓励孩子勇于原创、敢于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从小树立“创新光荣”的价值观。

下一步,我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将聚焦青少年法治需求,深耕校园知识产权培育工作,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精准化,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讲、政策咨询、维权指导等服务,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里生根发芽,用“检察蓝”守护好孩子们的“创新梦”。


供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梁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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