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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1日在太原市小店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孙中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紧紧围绕“服务、监督、改革”三条主线,以深化“质效检察”品牌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2018年,我院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引领,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检察血脉。

1. 旗帜鲜明讲政治。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办好案件,切实在具体个案中体现“三个效果”。积极推进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为内容的“四大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担复兴大任,做时代新人”活动,共参加省院集中培训4次,院领导讲党课8次,周五集中政治学习2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以党的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切实做到政治清醒、信念坚定。

2.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旗引领、检徽闪耀,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政治与业务有机统一。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召开民主生活会4次,党总支开展活动10余次,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十九大轮训、双创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的开展,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得到显著提升。院机关党总支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二党支部被省院评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集体。

3.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阵地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好方向,管好导向,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信息392条,内网编发信息81条,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使命担当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始终坚持更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依法履职,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精准度与有效性,在助推实现“五个新小店”过程中进一步凸显检察职能作用。

(一)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顾大局”的首要任务。先后召开17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机制。严格依法办案,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对黑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重大案件院领导挂牌督办、疑难问题集体研讨,确保依法打击、指控有力、不枉不纵。

截至目前,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1119人,涉及黑恶势力团伙20个,批准逮捕1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108人,提起公诉1138人,其中,办理李有贵、李俊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涉黑涉恶案件,对黑恶势力形成有力震慑。

(二)严惩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有力有效服务经济发展

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以及转型项目建设年活动,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意见。

一年来,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和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以“晋商贷”为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5995人,提起公诉71104人,有力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扎实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高度重视、强化民生案件办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利用专项行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

一年来,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717人,提起公诉4547人,立案监督杜某某特大销售假药案。针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深入区疾控中心,跟踪监督,全面了解疫苗采购和使用情况,确保辖区内疫苗使用安全。围绕扬尘、秸秆焚烧、河流、土壤污染,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11件。其中,北张退水渠黑臭水污染问题案,经依法调查、及时向市城管委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出台《关于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快捕快诉,依法打击王某等三人收购废旧蓄电池并非法处置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三、聚焦主责主业,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945件,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77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3928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8件,公益诉讼案件47件,控告案件203件,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类案件659件。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中精准发力

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011216人,同比分别下降12.4%16.5%,批准逮捕7481010人,不捕14920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011674人,同比分别下降0.9%2.3%,提起公诉11201609人,不诉2842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7,撤案监督60件,纠正漏捕138人,漏捕后起诉10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92件,纠正漏犯124人,纠正漏罪120人,提出抗诉23件。在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的客观条件下,监督案件数稳中有升,集中体现了我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深化、细化、强化刑事法律监督的良好成效。我院办理的丁法军诈骗案,被省院评为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6件,发出变更羁押措施建议69件,采纳49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对2013年以来全部涉及财产刑案件建档、核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3 份,收到回复123 份。对教育管理、帮教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6份,采纳185份。

持续深化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法法衔接更加顺畅。截止目前,已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2件,全部移送至法院,5件已做出有罪判决。

(二)着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在探索中逐步把握监督抓手

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4件,其中,提请抗诉7件,采纳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法院改判1件;发出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1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支持起诉55件,和解息诉22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件,其中,审判监督案件2件,采纳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采纳2件。积极探索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王某某等三人确认所有权一案,成功向市院提请抗诉并被采纳,为今后办理该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三)有力有序推进公益诉讼,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4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终结审查1件,通过诉前程序完结45件。对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一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该案经最高检批准,成为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也是全省首例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涉及食品安全案件,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我院的诉讼请求。在“规范小饭桌食品安全”和“规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有效维护了学生和群众饮食安全;在“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督促文物旅游局争取668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文物修复,确保国家文物得到及时修缮。积极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向市院提供线索2件。

一年来,我院积极探索,有力有序推进公益诉讼,有效维护国家与公共利益,20189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得到充分肯定。

(四)提高控告申诉工作水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共收到来信25件,接待来访群众255487人,其中集体访15146人;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2件,办理控告案件99件,刑事申诉案件7件,司法救助案件20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关怀。

四、加强“四化”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2018年,我院始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自身建设,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能力,“三基建设”被区委评为“先进单位”,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有力保障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持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为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实保障

选送检察干警赴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地进行专门培训41人次,学习新思想,树立新理念;调研写作成果丰硕,共撰写调研文章37篇,已发表27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6篇,市级19篇。多人获表彰奖励,干警张艳、李幸撰写的文章获国家级刊物表彰,王杰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中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官助理”,郭秋杉荣获山西政法干警个人二等功,张玉璟、王杰在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宣讲竞赛中获三等奖,张鹏获得太原市第九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卫士”荣誉称号,刘瑞东被市院评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二)全面推动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认真开展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清单和纪检监督责任清单》,始终把“两个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认真落实“五责”、“五谈”制度,开展日常廉政谈话124人次,发送廉洁短信1500余条,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广大干警知敬畏、守底线。

(三)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检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成检委会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复查,完成涉密设备自查升级工作,积极落实“206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扎实推动“检答网”上线应用,切实做到以信息化规范司法办案、拓宽研讨渠道、促进业务交流、提升办案能力。

(四)健全司法责任综合配套机制,推动改革成果不断巩固完善

建立检委会委员评议公诉人出庭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庭审质效;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严把案件质量,统一类案尺度;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加强对审判机关的监督,不断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检察官《案件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职责权限,“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进一步深化。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率先垂范,办理各类案件622件,副检察长人均办理案件137件。司改以来,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突出,责任意识更加牢固,办案机制更加顺畅,履行职能更有保障,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清风苑》杂志社先后来到我院,对相关经验做法进行调研、交流和采访,检察日报以《“捕诉一体”在这里已实行一年多》报道我院司法改革成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代党和国家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一是业务工作与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还有差距;二是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全面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还较突出;三是队伍建设水平还不能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的打算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争当排头兵,以 “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举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更严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建设“五个新小店”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第一,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继续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继续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提升全体检察人员政治素养,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二,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产品。强化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查办“保护伞”;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破解生态环境案件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落实“平等”二字,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认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逐步磨合出更为明确、严格的办案规范和程序;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

第三,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要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大力加强刑事诉讼前端监督,深化实践“捕诉一体”;二要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深”字上做文章,将民事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有成效;三要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组织专项监督,深化工作机制,争取双赢多赢共赢;四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改革,做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优化。

第四,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做到严管厚爱,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加大攻坚克难力度,聚焦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讨和部署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善于落实的精神,给国家、向社会、为人民提供更新、更优的检察产品,为建设“五个新小店”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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