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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SRC-259018375  【字号: |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422日在太原市小店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中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记为民初心,持续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小店建设

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172人,起诉1852人。持续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42人,起诉529人。认真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批捕“黄赌毒”犯罪149人,起诉171人。检察长带头办理“107”专案,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服判,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涉军维权先进单位”。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行“三个三”措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批捕1869人,起诉24127人。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精准打击,改变案件定性221人。深挖彻查,“打伞”“断血”同步推进,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推进源头治理,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7份,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建章立制。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高效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收到来信19件,接待来访群众524人,回复和答复率100%。主动融入信访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二青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重点人员稳控。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15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5次,以案释法,增强法治意识,促进平安校园建设。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开展“12.4”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以人民为中心,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批捕58人,起诉141人。依托检察职能,融入脱贫攻坚大局,积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精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9人,发放救助金13.99万元。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2人,起诉34人。扎实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等6个专项行动,制定《2019年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切实把对民营企业的保护落到实处。秉持理性、谦抑理念,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与区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建立检企共建平台,为企业提供法治保障。

用心守护食药环民生领域安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批捕12人,起诉31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联合深入校园、工地食堂开展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当场督促整改。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件。针对辖区内大气污染、行洪安全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

三、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动刑事检察工作稳步向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捕107人,不诉57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72件;纠正漏捕10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9件,纠正漏犯、漏罪180人,提出抗诉49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1件;核查财产刑1727人,纠正财产刑违法152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204件,纠正超期羁押1人。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探索建立派驻检察室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驻公安小店分局检察室,将监督关口前移,构筑起防范冤错案的第一道防线。

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加精准。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1件,其中提请抗诉12件,采纳7件,法院改判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改判8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发出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件,支持起诉7件。严惩虚假诉讼,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认真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冬季攻坚专项活动,支持农民工起诉7件。民事检察业务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名第一。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取得新成效。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与民政局、财政局等26家单位签订《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夯实公益诉讼工作基础。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49件。督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催缴某房地产公司拖欠土地出让金9亿余元,该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例。

四、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监检衔接,规范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促进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专业化。适时提前介入,对案件定性、证据标准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013人,已全部起诉至法院,88人已作出有罪判决。

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在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护、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制定《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办理案件537702人,适用率达75.71%。打造“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新模式,缩短办案周期,办理的曹某某危险驾驶案,被纳入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在区检察院召开,学习推广区检察院做法。

创新举措降低“案-件比”。把减轻群众诉累作为价值追求,压实司法责任,立足办案基数大、任务重的工作实际,将降低“案-件比”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和研判降低“案-件比”的有效方法,针对影响“案-件比”的因素进行深入剖析,制定了十项工作措施,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受理把关、捕后继续取证、退回补充侦查各个阶段发挥主导作用,将“案-件比”控制在1.375以下,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智慧检务建设取得新成效。启用远程提讯系统、远程庭审系统,突破空间局限,提升办案质效,提审在押犯罪嫌疑人332人,远程庭审5次。11月,区检察院与区法院以远程庭审方式,开庭审理3起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34分钟,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推进“206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全面应用,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平台深度融合,初步实现公检法的司法协同和数据共享。“链接”科技力量,配备智慧检务机器人,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智慧+检察”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认可。

五、打造过硬队伍,保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建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温“三篇光辉文献”,筑牢思想根基。坚持真学真研真查真改,推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彰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七一”表彰、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系列活动。强化意识形态引领,加强阵地建设,发布检察动态520条,传播法治正能量,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拍摄《守望正义》纪实片和《为民而行》微视频,《为民而行》获第四届平安山西“三微”比赛最佳作品奖。

不断强化专业化建设。完成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依据案件类型分设第一至第五检察部,重新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和办案团队,奠定检察队伍干事创业基础。通过邀请专家专题辅导、开展各类培训、借助“检答网”等方式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组织干警先后赴厦门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地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共办理刑事案件470件,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4次,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将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持续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8+2”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三个规定”,评查案件160件,开展流程监控420件,填报并审核记录20件,动态掌握干预司法办案情况,促进司法廉洁。

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日常监督,邀请参加“‘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涉军维权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全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8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干警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20余篇,5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省级媒体多次对区检察院干警先进事迹进行采访报道。圆满完成最高检《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调研课题的撰写。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区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还没有达到全面协调充分,民事行政检察还较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创新举措还不够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降低“案-件比”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程度还有待加强,还不能很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需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改进。

 

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起步之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在全世界蔓延,一场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疫情防控战役在全国各地打响。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好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检察职能行使与全区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为建设“五个新小店”贡献检察力量。

第一,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党的领导真正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第二,围绕中心工作,为全区发展提供强有力检察保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时刻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扫黑除恶,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把依法严惩和平等保护结合好,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更加积极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

第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将“检察智慧”融入社会治理,积极研究探索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问题。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接访、办案全过程,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持续聚焦食药、环保等民生领域,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注重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司法保障,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

第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的“路线图”,稳步推进检察工作。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力降低“案-件比”,深入推进派驻检察室发展。落实精准监督,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努力把抗诉和检察建议做得更精准,实现双赢共赢多赢效果。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好“4+1”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探索扩展新领域案件。

第五,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担负起新时代法治使命。下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开展高质量培训,进行对标交流学习,用实“检答网”,持续推进能力素质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优化检察管理,压实司法责任,落实考评办法,严肃、规范、优化法律文书,运用好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做到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办案做事尺度。坚持建用并举,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做好检察宣传,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部署,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高标准、求极致,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五个新小店”贡献检察力量,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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