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太原市小店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太原市小店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太原市小店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小店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太原市小店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太原市小店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太原市小店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小店区2023年财政预算。
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太原市小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文所作的《小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太原市小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谱写人大履职新答卷、奋进“七区”战略新征程、开启小店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银威威所作的《小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3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太原市小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正司法服务为民,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奋进“七区”战略新征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卓英所作的《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3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太原市小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对标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进“七区”战略新征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