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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民营经济!太原检察10项举措“实打实”!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面临的重大履职考验。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近日,太原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太原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举措》。工作举措明确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企业合规改革等方面,全方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可感知的监督力度、看得见的检察行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下是《太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举措》全文——



太原检察机关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举措



一、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


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区别对待或者选择性执法司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二、依法严惩损害民营企业权益刑事犯罪。


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重点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最大程度实现追赃挽损,积极帮助被害民营企业挽回损失。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台账登记制度,并进行办案经济影响评估和办案风险评估


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准确区分民事纠纷、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界限,加强对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认罪认罚的案件,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加强刑事司法保护。


持续推进全市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切实加大对该立不立、立而不侦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的监督。


五、加强民事行政司法保护。


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的监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民事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债务、隐匿转移财产等严重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对以行政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当行使行政职权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监督意见。


六、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健全涉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商标恶意囤积、恶意抢注等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品牌利益和市场形象。对全市“中华老字号”品牌,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为推进太原本土品牌全国化布局提供检察力量。


七、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加强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合规整改监督。适用“企业合规+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模式,助力涉案企业堵漏建制、合规经营。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合规整改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会同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合规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


八、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


对于在检察履职中发现的民营企业内部管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治理,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引导企业增强合规意识,促进合规守法经营成为民营企业的自觉遵循。

九、开通涉企保护“绿色通道”。


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对反映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实行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十、开展“并检护企”专项行动。


编印《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法律手册》,为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和案例警示,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通过检察开放日、入企调研等形式,开展“请进来问需于企”“走出去惠企暖企”的“并检护企”专项行动,面对面向民营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法治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和底线意识。



来源:太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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