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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之花,在一线绽放 ⑥丨 不起诉决定为迷途大学生照亮人生正途

时间:2023-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每一个决定都关乎当事人的一生。检察机关主动履职,依法对涉案学生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迷途大学生重返课堂,实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护佑在校学生健康成长相统一。我们将继续秉持“小案不小办”的一贯理念,坚持用匠心求极致、用丹心护民安,办好民生小案,释放检察温度。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许多在校学生因社会阅历不足,被蝇头小利诱惑误入歧途,向不法人员提供支付账户等而沦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工具人”。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同时,本着“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一起在校大学生帮信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涉案学生照亮人生正途。

2021年8月,山西某大学在校学生牛某某为勤工俭学,通过微信兼职群添加好友,对方称办理银行卡走账即可获得好处费。牛某某为挣钱补贴生活费用,按照对方要求在小店区辖区内办理四张银行卡后,在对方安排下前往河北省,在明知支付账户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提供本人名下四张银行卡和微信账户为上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获利2200元人民币。经查,牛某某本人名下账户进账18万余元,涉案资金11万余元。

每一个案件都有一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案件的办理关乎牛某某的一生。如何妥善处理本案,在个案办理中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成为检察官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问题。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

考虑牛某某系在校学生,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主要证据均已固定,社会危险性较小,为不影响其正常学业,建议侦查机关对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针对该校其他两名学生涉嫌帮信罪,建议侦查机关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综合考量涉案学生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


二、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案件办理期间,牛某某自愿认罪,真诚悔过,其家长表示即使举债也要配合司法机关全部退赃退赔。经了解,牛某某取保候审期间坚持认真学习,在专升本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考虑牛某某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等情节,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退赔部分被害人损失,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训诫教育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仅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传递了检察温情。


三、强化诉源治理,制发检察建议

通过向该校涉案学生、办案人员等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某大学存在法治教育不到位、反诈宣传存在漏洞,并针对上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该校高度重视,通过邀请驻校警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对辅导员、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反诈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以检校合力共同构筑反诈校园防线,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校大学生承载着家庭和社会的希望,如果仅仅按照“构罪即诉”的标准办理案件,涉案学生就会被贴上犯罪的标签,将对本人和家庭产生深远的不良影响。本案的办理秉持着教育挽救的宗旨,结合涉案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其退赃退赔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迷途大学生重返课堂,实现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护佑在校学生健康成长相统一,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充分体现。本着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原则,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学校法治教育欠缺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检校合力,共同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贡献检察力量。

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第七天,牛某某收到了理想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他第一时间向检察官分享了这份喜悦。这只是检察机关办案的一个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持小案不小办的一贯做法,坚持用匠心求极致、用丹心护民安的办案理念,办好民生小案,释放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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